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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报警器是许多企业单位和普通家庭都会选择装置的检测设备,它关于预防产生火灾有着重要的效果。那么怎样装置呢?请看我们厂家为您详细讲解。
一、气体报警器装置
1、 控制器为非防爆电器,装置在非防爆场所,一般装置在如监控室、值班室等有人值守的场所。
装置方法一般为壁挂式装置,把装置支架固定在墙壁上,控制器直接挂好即可。
2、 探测器为防爆电器(隔爆型),一般装置在风险性爆炸场所的1区和2区。
装置方法分为贴壁式、抱管式、吸顶式。
3、什么是防爆? 风险性爆炸场所的1区和2区怎样界说的?
0区:爆炸性气体环境连续呈现或长期存在的场所。该场所很少见,例如,有排气口的油罐,其顶部和油面之间的空间。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呈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产所。例如,管道取样阀门周围。其呈现率可简略以为,每年累计10~1000小时。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呈现爆炸性气体环境,假如呈现也是偶然产生而且仅是短时间存在的产所。例如,管道法兰盘、燃烧炉周围。其呈现率可简略以为,每年累计约1小时。
4、探测器装置前的现场勘查
-方位选择的准则
a、气体探测器根据检测气体的密度及风向来确定探测器的装置方位,一般情况下,面积适中的室内,可根据维护半径均匀布点,探测器监测半径7.5m。面积过大的室内或在一个较大的空间中,燃气设施及燃气用具只占一部分或呈条状时,可对开释源实施局部维护。一般按照开释源的方位进行布点;
b、装置在室外时,一般距离开释源的下风侧5m以内;
c、气体探测器检测比空气重的气体时,探测器装置高度应距地上0.3~0.6m;
检测比空气轻的气体时,探测器装置高度宜高出开释源0.5~2m或局顶棚0.3m处。
气体探测器的装置规范根据:1)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GB50160-9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3)GB50160-9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4)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5)GB3836.15-201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5部分风险场所电气装置(煤矿除外)》6)CJJ/T146-2011《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范2011文件》,气体探测器的装置无出台专门的装置规范,以上规范均有简略涉猎。
方位选择(不允许条件)
a、直接受蒸汽、油烟影响的当地,特别是燃气灶具等设备的正上方;
b、给气口、换气扇、房门等风量活动大的当地;
c、水汽、水滴多等湿度极大的当地;
d、温度长期处在-40℃以下或70℃以上的当地,超越70℃的环境请选用我公司的高温探测器(小于280℃)。
e、有强电磁场的当地,尽量避免近距离同沟通强电平行走线,特别是金属线槽同沟通强电并行走线时,一定用绝缘隔板阻隔好。
5、探测器的防爆装置施工
- 环境场所:尽量保证通风杰出
防静电衣服、鞋
断电操作(新建厂房或确定无开释物时可忽略环境要素)
-装置布线:防爆材料(钢管布线、防爆弯头/活接)
接线时采用防爆接线盒、防爆软管
GB 3 8 3 6 .1 5 -2 00 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 5部分:风险场所电气装置( 煤矿除外)
本规范等效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规范I EC 6 00 79 1 4: 19 9 6 (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1 4部 分:风险场所电气装置( 煤矿除外)